工业废水处理工技能等级证培训考核公告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提高水处理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及职业素质,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目的,本中心携手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开展《工业废水处理工》培训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1、生产制造企业环保或水处理部门的技术及管理人员、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纺织印染、食品医药、造纸制革、金属酸洗等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系统管理、技术及操作人员; 2、环保公司技术人员、工艺工程师、研发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第三方污水处理运营企业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 3、市政给排水运营管理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业园区污水厂运行技术及操作人员; 4、设计院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的设计研究人员; 5、高校、高职等污水处理相关专业学生; 鉴定内容: 第一模块 工业水处理技术基础课程 ●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及工程案例分析 鉴定方式: 1.鉴定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考核发证: 培训后经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石油与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证书;该证书是废水处理从业人员从事相应职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升职加薪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全国联网查询,可作为评职称、涨退休金、企业申请资质的重要凭证,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长期有效,无需年审) 报名条件: 初级:年满18周岁即可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 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报名方式: 学员准备:本人电子版照片,尺寸不限,红蓝白均可;本人正反两面身份证;本人学历;准备好以上资料传给招生老师;同时缴纳相关报名费用即可。 考试时间: 工业污水处理工每月均安排一次培训考试。报名时间为考试前一周左右报名截止 圣问技术服务中心 职业技能培训会务组 联系人: 范老师 手机(微):18102757391 办公室: 020-29805428 在线QQ: 17124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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