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1年12月02日发布人社厅发〔2021〕92号文件,公共营养师被列为国家技能职业标准。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认证,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方可成为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 培训对象: 食品、营养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等院校营养相关专业的授课老师;营养学、医学、护理、食品、生物、烹饪、酒店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医疗卫生单位、VIP美容机构、营养诊所、大型餐饮企业、高档酒店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行政总厨、高级厨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私人营养顾问行业的社会精英人士。 考核内容: 营养学基础、现代医学基础、人群营养基础、食物卫生基础、营养咨询和教育、食品营养评价、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重点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报考等级: 本职业未设有初级,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公共营养师(中级)、三级公共营养师(高级)、二级公共营养师(技师)、一级公共营养师(高级技师)。 报名条件: 中级:年满18周岁,中专及以下学历者; 高级:年满23周岁,有中级证书满三年以上,或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者; 技师:取得高级证书满4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者; 高级技师:取得技师证书满4年,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者; 考评办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2、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营养师证书,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3、证书全国通用,联网可查,终身有效,无需年审,可作为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凭证! 报名联系: 圣问技术范老师:18102757391 微信:STS2980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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